取用法则之比较
取格局用神的首要法则,就是有杀先论杀,无杀方论用。成势先观势,无势再取格。
取旺衰用神的法则是,先综合分析日元的旺衰强弱程度,然后根据旺者宜抑、衰者宜扶的取用法则,选取一个或两个能够起到扶抑日元及平衡八字等作用的“用神”。
用神分类之比较
格局用神以财、官、印、食为四吉神,以杀、伤、枭、刃为四凶神。对吉神要保护,这叫顺用;对凶神则要制约,这叫逆用。
旺衰用神没有吉凶之分,凡称用神者均要予以保护,不得伤害。
用神纯杂之比较
格局用神对数量有要求。一是以少为纯,用神多了就要克之泄之乃至弃之,故有“官多为杀,食多为伤”之说。二是以多或偏正相混为杂。用官忌混杀,用杀忌混官,官杀混杂以破格论。其余偏正财相处、偏正印相处、食伤相处等,均以格低论。
旺衰用神之数量不会出现多余的情况,因此既没有纯杂之论,也没有多少之分。故有“身强喜官杀混杂”等说法。
配合喜忌之比较
格局用神论以破格者为忌神,如官格逢伤,则伤为忌;财格逢劫,则劫为忌等等。
旺衰用神论以克用神者为忌神,如身弱以印比为用,则以财官为忌神;身强以财官为用,则以印比为忌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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