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渊海子平】《论偏官》
夫偏官者,盖甲木见庚金之类;阳见阳,阴见阴,乃谓之偏官,不成配偶,犹如经言:『二女不能同居,二男不可并处』是也。
偏官即七杀,要制伏,盖偏官七杀即小人;小人无知,多凶暴,无忌惮,乃能劳力以养君子,而服役护御君子者。小人也,惟是不惩不戒,无术以控制之,则不能驯伏而为用;故,杨子曰:『御得其道,则驯伏或作使;御失其道,则狙诈或作敌。』小人者,狙诈也,要控御得其道矣;一失控御,小人得权,则祸立见矣!
经曰:『人有偏官,如抱虎而眠,虽借其威,足以摄群畜;稍失关防,必为其噬脐,不可不虑也。』如遇三刑俱全、阳刃在日及时、又有六害;复遇魁罡相冲,如是人之凶不可具述。
制伏得位,运复经行制伏之乡,此大贵之命也。
茍于前者,凶神俱聚,运游杀旺之乡,凶害有不可言者可知也。
如有一杀,而制伏有二三,复行制伏之运,反不作福。何以言之?盖尽法无法,虽猛如狼,不能制伏矣!是又不可专言制伏,要须轻重得所;不可太甚,亦不可不及。须仔细审详而言,则祸福如影响矣!
又云,有制伏则为偏官,无制伏则为七杀;譬诸小人,御之得其道则可使,失其道则难敌,在吾控御之道何如耳!
凡见此杀,勿便言凶,殊不知带此杀者,多有贵命。如遇三刑六害、或阳刃魁罡相冲,如是之凶,不可谓之制伏;但运行制伏,此贵人命也。茍如前凶神俱聚,其运复行杀旺之乡,祸不可言。
大抵偏官七杀,最喜身旺、有制伏为妙。元有制伏,可行杀旺之方;元无制伏,可行制伏之运。
身旺化之,得为偏官;身弱无制伏,则为七杀。
制伏复行制伏运,谓之大运,则为偏官无餘烬矣!
月中之气,怕冲与阳刃。其本身弱,若杀强则难制;如身强杀浅,则是假杀为权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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